转知-新北市“111 年度(110 学年度)就读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奖学金”

依据“新北市就读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奖学金申请要 点”办理。

旨揭奖学金说明如下:

(一)申请时间:自111年4月1日(星期五)起至4月20日(星 期三)止,仅开放网络申请,以其他方式申请者,不予 受理。

(二)申请资格:凡设籍新北市满6个月以上,在国内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就读学生,得申请本奖学金。但已享有师资培育校院、军警校院、特殊教育学校之全额学杂费补助及就读各类进修学分班或第3年起之硕、博士班研究所 学生不得申请。

请于111年4月1日(星期五)起至4月20日(星期三)止依限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