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奖学金有“107年度阳光基金会奖助学金”、“107年度仁宝电脑奖助学金”两项申请方式摘述如下余详见附件:

(一)107年度阳光基金会奖助学金:

1、申请资格:需具备中华民国之籍就读内各级日、夜间部及补校在学生(含当期毕业)且符合下列资格之一者:

(1)第一类(阳光伤友奖助学金):需为颜面损伤或重大烧伤之在学学生。

(2)第一类(阳光伤友子女奖助学金):父母一方为颜面损伤或重大烧伤之在学子女。

2、申请对象:国内各级日、夜间部及补校在学学生含当学期毕业生(小一新生因无成绩单证明故此次法申请)。

3、申请方式:可从阳光官网进行线上申请亦可透过纸本方式提出申请。

(1)电脑优秀奖助学金:于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参加政府正式检定且通过取得证明者。(校内举办之任何检定不算在内)。

此项职必须是校际比赛之奖项。

2、申请对象:颜面损伤或重大烧伤之社会人士或目前在学之高中职以上学生(适用于日、夜间部、补校及在职专班之高中职及大专院校)。

3、申请方式:由阳光官网进行线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