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缓减刑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 ... 更多

关于死缓减刑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死缓减刑的介绍如上。

推荐问题 死缓两年后如何处理?改为无期徒刑还是执行死刑啊?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

推荐问题 请问死缓减刑的条件和限度是什么?

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你好,死缓是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的批准是由高级人民法院行使的,执行机关是指监狱,如果在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在死缓两年之后,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死缓期间有重大立功的表现等,在两年执行期满之后,可以减为25年的有期徒刑,之后的减刑要求监狱出具减刑意见书,并且要报当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推荐问题 死缓可以减刑吗?限制减刑的意义是?

您好,死缓是可以减刑的。但是需要注意,你们不能替他减刑,减刑所需条件需要他自身完成。死缓考验期为两年,两年满后,如果没有其他违规情形,则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没有宣告限制减刑,仍可以继续减为有期徒刑,以后再减下去。申请减刑向监狱管理机关申请。

提请减刑、假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由分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提出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由监区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直属分监区或者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提出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分监区、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以及监区长办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