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系学生对于未来的规划与准备可能有一些差别,为了辅导对数学研究或应用有强烈企图心的学生,希望能有效学习,达成攻读博士班所需之数学广度与深度,强化其日后之国际竞争力,本系特别设立“荣誉学程”,供有志深造的学生修习。

(一) 本系(含双主修)大二以上(含)学生曾修分析一、二、代数一、二且两科GPA平均皆达三点三以上者,可于每学年九月三十日前提出申请,经本委员会同意后进入本学程。

(二) 其他具有优良事迹之学生因故未能符合前款之要求者,得于每学年四月前备妥相关资料,经教师推荐及本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加入本学程。

应修课程学分及总学分数:

(一) 进入本学程之学生由本委员会委员分组担任临时指导教授。学生应于大三上学期完成修习复分析,几何学之一,或一门选修课程,或一门自我学习课程,取得A+成绩,然后在三年级下学期开学前应找到指导教授,以指导其后续课程规划及专题研究。

(二) 本委员会及学生之指导教授订定指定阅读与学习指标,并选修学士班专题研究。指导教授应依据学习指标规划学生十二学分之选修课程。无适当课程之学习指标可指定为自我学习。

(三) 完成荣誉学程课程(含学士论文一学分)至少十二学分。

(一) 学生毕业前应于成绩确定后主动提交历年成绩单一份、学习指标完成报告书及学士论文向本系提出申请,经本系及教务处审核通过者,得于学位证书、历年成绩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加注“学士荣誉学程”。

1. 学习指标的完成度以及修毕荣誉学程课程至少十二学分。如有需要本委员会得佐以笔试或口试进行审查。

2. 国际语文沟通认证例如TOFEL达九十分,或日文、法文、德文之一的学习水平达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