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教育部111年1月25日修订之“全国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学生居家线上学习参考指引”(以下简称本指引)办理。

二、本指引修订重点如下(详如附件):

(一)评量方式:对于居家线上学习之学生,请学校采从宽认定原则,以弹性多元方式进行学业成绩评量。定期评量以到校实施为主,倘学生有实施困难,学校得安排改采线上方式办理,并与家长充分沟通;平时评量得采弹性多元方式进行,并注意兼顾公平性。

(二)教学策略:教师应就学生上网使用态度与行为、个人隐私及资讯安全议题,事前充分与学生及家长沟通;教学过程宜有师生互动时间(例如:同步教学时,在不侵害隐私权的前提下,让学生以背景模糊方式适时开启镜头及麦克风,或回传声音或文字讯息),并搭配奖励制度,以提升学生参与感及学习成效。

三、请贵校参考本指引修订线上教学计划,确保线上学习之相关因应作为,并积极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