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2.其他原则:专项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只能转入学校在学生生源地投放了专项招生计划的专业。定向、高水平运动员和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能转专业。
3.编级原则:学生转入新学科专业所修课程未达到转入学科专业相应年级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学分总数的50%者,编入低一年级学习;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相应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且所修课程应能满足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四、考核方式:统一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素养和发展潜能)。
1.计划公布。12月1日-12月2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12月3日前完成教务管理平台招生专业管理设置。
3.学院审核。12月8日前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和院长完成学生申请信息的审核。
4.学院考核。12月9日上午9:00拟转入学生统一在学院微格教室2-201进行面试考核(院内转专业学生无需考核)。
5.结果公布。12月13日至12月18日在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学院在接到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6.学籍变更。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工作,转专业学生下学期初直接到新专业报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