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五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 )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除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情形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但是否准许应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 )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在行政复议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耽误法定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 )日内提出申请延长期限.
在行政复议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耽误法定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 )日内提出申请延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