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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筛选近年来与行政执行法管收、限制住居相关之司法裁判,按裁判所涉主要争点分类编排,汇整相关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高等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之裁判,摘录要旨,并标注重要内容,以了解相关司法裁判见解之脉动及发展,俾供实务工作或学术研究之参考。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掌理事项如下: 一、民法、信托法规、财团法人法规制(订)定、修正之研拟、解释、推 动及执行。 二、行政程序法规、行政罚法规、行政执行法规、国家赔偿法规制(订) 定、修正之研拟、解释、推动及执行。 三、政府资讯公开法规制(订)定、修正之研拟、解 释、推动及执行。 四、乡镇市调解法规、仲裁法规制(订)定、修正之研拟、解释、推动、 执行、业务之指导及监督。 五、各机关适用法规之咨商。 六、行政执行署业务之联系及协调。 七、各级检察机关协助处理国家赔偿事件业务之督导、考核。 八、其他有关法律事务事项。
行政执行法为行政作用法之一环,规范相关公权力执行措施与权利救济事项,其中有关“管收”及“限制住居”之执行方法,涉及人民人身自由及居住迁徙自由等宪法基本权利之干预及侵害,行政执行机关于实施上开强制执行措施时,自应慎重;在法治国家下,本于“有权利必有救济”之原则,行政执行措施是否违法侵害人民权益,受侵害者自得寻求司法救济,由司法权审查行政作为之合法性。职是,相关司法裁判见解之脉动及发展,即甚具参考价值。 有鉴于此,本书筛选近年来与行政执行法管收、限制住居相关之司法裁判,按裁判所涉主要争点分类编排,汇整相关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高等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之裁判,摘录要旨,并标注重要内容,俾利查阅参考,希冀对于实务工作或学术研究,均能有所裨益。又本书编辑限于人力及时间短促,编校若有疏漏,尚祈先进贤达赐教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