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相关职训时数累积800小时以上或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3.五专三年级以上在校生、二专或三专、技术学院或大学之在校生。

4.接受职业训练时数累计400小时以上,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者。

6.接受职业训练时数累计1600小时以上。

7.接受职业训练时数累计800小时以上,且高中毕业者。

8.接受职业训练时数累计400小时以上,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且高中毕业者。

9.接受相关技术生训练2年后,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者。

10.从事相关工作6年以上者。

11.高中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者。

1.检附由服务单位或职业工会所开具的服务证明影本。

2.年资计算:计算至报名当天为止,不同服务单位可累计。

3.需注明内容:起讫日期、相关工作内容、公司相关资料及章印。可采服务单位制式格式或报名表背面格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