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
3月7日上午,德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揭牌仪式在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举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牟善勇,山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邵华,德州市政府副市长邵浩浩、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常树风,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学谦等领导出席,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翟学军主持会议,市直职业健康相关卫生健康单位负责人、市七院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职工参加。 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常树风宣读《德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市第七人民医院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备案的函》 管国强汇报德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筹建情况
2020年10月23日随着监测、体检报告的出具,山东聊城科创钢构有限公司完成今年的职业健康监测、体检工作。 2020年10月上旬,质安部积极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了对我公司生产一线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对职业场所危害因素进行了监测,质安部根据监测、体检机构提供的监测、体检报告并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做好作业场所防尘、防毒、防噪、防辐射的防护工作,通过工程措施、个人防护措施等措施控制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造成的伤害。质安部部长郭殿华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并结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制定了职业病防治管理目标
鄂尔多斯健康体检中心职业病科被授予“鄂尔多斯市职业病学重点学科” 12月17日,从鄂尔多斯市卫健委传来喜讯,鄂尔多斯健康体检中心职业病科被授予“鄂尔多斯市职业病学重点学科”,作为全市专业职业病监护与诊断机构,此次获奖充分展示了体检中心职业病科在学科建设方面勇攀高峰的决心。近年来,鄂尔多斯健康体检中心职业病科在业务逐年递增的基础上加大科研创新力度,培育重点专科,经过多年的努力,职业病科以鲜明的专业特色和技术实力脱颖而出,在行业内影响深远。 此次职业病科被授予鄂尔多斯市医学重点专科,标志着中心在努力提升自身实力,做强、做大的征程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认真贯彻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重点,建立职业健康工作体系,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长沙地铁项目部以此次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结合新冠疫情和自身实际情况,在项目部会议室组织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 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旨在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聚焦《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通过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推动落实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噪声、工频电场、高温(夏季)等,其中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汽油、柴油。 评价结论 企业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场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各种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等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处个别制度执行不到位外,其余均能执行到位。企业针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总体可行、有效,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本报讯(记者张昊)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职业病诊断通则》。据介绍,2013年12月国家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进行调整,其中新增了部分尚未制定诊断标准的职业病病种,制定《通则》正是用于规范此类职业病的诊断。 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以及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
鄂尔多斯健康体检中心特邀内蒙古职业病专家到我中心开展职业病诊断会! 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内蒙古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王媚媚教授、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贾珂君教授等一行在鄂尔多斯健康体检中心开展职业病诊断会。此次职业病诊断会专家组共由7名专家组成,诊断专家组认真审阅了患者所提交职业病诊断申请的各项文件和临床资料,与相关企业了解了现场劳动卫生的情况,并对患者进行详细的问诊和查体。 随后,专家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职业病的诊断标准,遵循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认真讨论,充分合议后,为会诊的患者下达了职业病诊断结论
【概要描述】018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4月26日上午,原平分公司开展主题为“防治职业病关键在预防”的宣传活动
建设规模:年产各类印刷包装产品1200万m2。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彩印车间、纸箱车间、原纸仓库、科研楼、办公楼、宿舍楼等建设。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丙烯酸、乙二醇、二氯甲烷、磷酸、非甲烷总烃、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噪声、紫外辐射、高温等,其中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高温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工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国家卫计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计委网上下载),从即日起执行。2002年3月11日原卫生部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同时废止
本报临汾4月23日讯(记者 畅雪) 4月23日至29日是全国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4月22日上午,“健康山西·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三晋行”活动在临汾启动。 目前,国家法定职业病分为10大类、132种,职业病对患者自身、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全国每年新报告职业病病例近3万例
企业概况 地理位置:横县灵竹镇下学岭。 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从事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零售。 生产经营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噪声、工频电场、高温(夏季)
近日,齐鲁电缆有限公司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宣传主题是“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 此次活动通过展板展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在线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等方式,向全体职工普及病防治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等,让职工了解其危害途径和危害后果,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营造了浓厚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萍乡市卫计委牵头联合市人社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召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萍矿湘雅合作医院、市三医院、安源区和开发区卫生局等单位,2015年4月25日在市卫计委召开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联席会,传达上级多部门联合发文的精神,商讨我市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具体安排。 4月30日,由市卫计委副调研员曾建国带队,成员有市人社局、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市疾控中心、湘雅萍矿合作医院、市三医院等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职业病防治专家,在湘雅萍矿合作医院和市三医院二个宣传活动现场联合开展了以“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现场活动中,解答了群众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落实职业病保障待遇等相关疑问
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下什么是工伤事故,什么是职业职业病。 工伤事故是指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事故伤害还包括由于短期或较长时间范围内因工作环境罹患职业病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主要包括企业的作业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大小进行评价。 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工频电场、激光辐射、微波辐射、紫外辐射、高温、 噪声、手传振动、总粉尘浓度、呼吸性粉尘、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生产经营企业委托具有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机构对生产过程中存在和(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职业病危害评价 Occupational hazard evaluation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分为很多种,这些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如有机溶剂类毒物,铅、锰等金属毒物,粉尘等)、物理(如噪声、高频、微波、紫外线、X射线等)、生物(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适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该业务主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与评价,明确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浓度,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 通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可以为企业改进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指导意见、技术依据;为职业健康检查提供技术参考意见;为企业防范和降低职业卫生风险,加强和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据媒体报道,国家卫健委早前表示,根据抽样调查结果,约有1200万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超过2亿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 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就业人口为7.76亿人,超2亿人走在职业病边缘,这意味着遭受职业病侵害者的比例会占到全体劳动者的四分之一。考虑到现实中仍存在不少轻微病症未能纳入统计范畴的情况,不免令人担忧当下劳动者的健康境况
2019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7个2019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在校生提高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太仓市卫健委在4月25日下午为我院师生进行了一场关于《职业病防治法》为主题的职业健康教育讲座。 主讲人是苏州市工业园区综合执法局朱磊处长,朱处长是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方面的专家,长期从事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学者型专家
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社会上面出现了很多的新兴职业,其中有一些职工是比较特殊的。因此,有的职工可能就会因此患上职业病。所以,有很多人想要了解职业病是不是工伤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确保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1957年我国首次发布了《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确定为14种,1987年对其进行调整,增加到9类99种。2002年,为配合《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原卫生部联合原劳动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增加到10类115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工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国家卫计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计委网上下载),从即日起执行。2002年3月11日原卫生部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同时废止
2015年10月公司通过了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获得合格证书;检验检测能力已达近百种;2016年3月通过了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获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乙级资质证书;2018年2月获得微生物实验室认证认可。可面向全市范围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 2015年10月公司通过了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获得合格证书;检验检测能力已达近百种; 2016年3月通过了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获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乙级资质证书;2018年2月获得微生物实验室认证认可。可面向全市范围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及环境卫生检测工作
2015年10月公司通过了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获得合格证书;检验检测能力已达近百种;2016年3月通过了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获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乙级资质证书;2018年2月获得微生物实验室认证认可。可面向全市范围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 2015年10月公司通过了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获得合格证书;检验检测能力已达近百种; 2016年3月通过了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获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乙级资质证书;2018年2月获得微生物实验室认证认可。可面向全市范围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及环境卫生检测工作
中新网12月31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司长高世民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预计近几年职业病病例会有一个大幅度的显现和增加,主要是由于执法力度的加大,把隐形的问题暴露了出来。 高世民介绍,根据卫生部门公布的数字,去年全年共报告的职业病病例是27240人,其中,尘肺病例是23812例,增加了64.3%
职业病是一种人为的疾病。它的发生率与患病率的高低,直接反映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水平。世界卫生组织对职业病的定义,除医学的涵义外,还赋予立法意义,即由国家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
在今天(27日)上午举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市安监局职业卫生综合处处长丁大鹏透露:目前全市存在职业病有毒有害接触的企业约有 5000至6000家,包括化工、建筑、冶金、纺织、汽车制造等行业,市安监局对这些企业均进行定期的检查、督导,督促企业落实防治的主体责任。 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的《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订,于2011年12月31日颁布实施,其目的在于预防、控制、消灭职业病。法律规定 我国职业病共有9类132种,所有经有资质的诊断机构确诊的病例,都要汇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