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届第7会期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第5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一、审查 (一)行政院函请审议“再生医疗法草案”案。 (二)台湾民众党党团拟具“再生医疗发展法草案”案。 (三)台湾民众党党团拟具“再生医疗施行管理条例草案”案。 (四)委员邱议莹等16人拟具“再生医疗发展法草案”案。 (五)委员谢衣鳯等18人拟具“再生医疗发展法草案”案。 (六)委员林静仪等20人拟具“再生医疗发展法草案”案。 (七)委员林静仪等20人拟具“再生医疗施行管理条例草案”案。 (八)委员张育美等16人拟具“再生医疗发展法草案”案。 (九)委员林为洲等17人拟具“再生医疗发展法草案”案。 (十)委员林为洲等17人拟具“再生医疗施行管理条例草案”案。 (十一)委员张育美等17人拟具“再生医疗法草案”案。 二、审查 (一)行政院函请审议“再生医疗制剂条例草案”案。 (二)委员邱议莹等17人拟具“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草案”案。 (三)委员吴玉琴等16人拟具“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草案”案。 (四)委员邱泰源等26人拟具“再生医疗制品管理法草案”案。 (五)委员刘建国等19人拟具“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草案”案。 (六)委员谢衣鳯等18人拟具“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草案”案。 (七)委员徐志荣等18人拟具“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草案”案。 (八)委员邱议莹等16人拟具“再生医疗制品及技术管理条例草案”案。 (九)委员林为洲等16人拟具“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草案”案。 (十)台湾民众党党团拟具“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草案”案。 (十一)委员张育美等17人拟具“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草案”案。 【一、第(十一)案,若未经各党团签署不复议同意书,则不予审查】 【一、二案采综合询答,本次会议仅询答及宣读条文】 【3月20日及22日二天一次会】)

立法院第10届第7会期经济委员会第6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邀请经济部部长率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就“我国能源供应与储备之现况及未来规划方向”进行报告,并备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