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新竹地院少年法庭法官黄国兆,看到一批批青少年或因家庭破碎、或因交友不慎,一个个因打架、偷窃等非行而误触法网。
黄法官不忍众多少年徘徊在法律边缘,因而向天主教新竹社会服务中心建议,请天主教会设立一所安置边缘青少年的中途之家,“蓝天家园”就在这种背景下被催生,于1997年12月27日落成启用,并由玛利亚方济各传教女修会开始经营。
本家园服务对象为18岁以下之男性少年,且因下列因素导致偏差行为者:
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致无法生活于其家庭者。
因父母、养父母或监护人滥用亲权行为致无法生活于其家庭者。
少年们在本家园内,有各小家生活辅导员负责教导其生活起居,课辅志工辅导其学业,心理师提供心理咨商。在社工组的妥善规划之下,整体服务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