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教委和我局有关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结合项目申报及专家评审等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县(单位)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含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双基地建设、骨干专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预算(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政补助资金请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明确的建设内容使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弥补其他项目资金缺口等,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二、请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加快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适时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