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在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若有特殊情况请电话告知,5月11日复审)

三、考生提供材料(需考生本人持相关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关于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个人还需提供通过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的认证材料。资格复审时,当场通过学信网、学位网核实。

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书面承诺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考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