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选。
2、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具体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3、报考农垦法院系统的考生,应参加全省法院系统组织的现场资格确认。
报考农垦总局机关职位的,由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报考管理局职位的,由各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报考垦区社会保险、环境保护等系统职位的,分别由总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总局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核。现场确认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统招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包括学历、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内容。
4、招考条件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要求具有“会计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5、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6、考生本人免冠照片一张(1寸)。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内容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4、到现场确认前,考生要提前主动与报考资格审核单位电话联系,告知是否参加资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