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环保局指出,环保署考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防火管理人与环保专责人员的业务内容有密切相关,工厂在实务运作上也将3类人员设在同一个部门(环安卫部门),因此于111年5月6日起陆续预告空气污染防制、水污染防治、废弃物清理、毒化物及环境用药等环保专责(技术)人员设置及管理相关办法修正草案,使环保、职安与消防专责人员可以互相兼任,以利事业单位人力弹性调度,并有助于预防污染的发生。
依据环保署的说明,现行环保专责人员设置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专责人员应在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常驻工厂,并且专职工作。但近年来发生COVID-19疫情,受影响的事业单位屡屡反映找不到环保专责人员或其代理人,该署基于上述理由,乃进行本次修法。但开放环保专责人员兼任是有前提的,专责人员必须是常驻在相同的事业单位,且专责于法定的工作,还必须取得各自的证照,才能兼任。
环保署也提到,空、水、废专责(技术)人员设置及管理相关办法修正草案目前正在预告中或已完成预告,毒化物及环境用药部分将于近日预告,目前已收到部分专责人员反映的意见,包含身兼数职使工作负荷加重、减少就业机会、涉及多个领域专业不足、抵触职安法规等,环保署会纳入整体考量,后续也会依法制作业程序办理研商会,广征各界意见,并通盘检讨修正草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