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第2条中要求:“外观设计,指的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是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因此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是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指的是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接市知识产权局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将来苏州举办培训外观设计申请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地点:苏州华侨饭店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178号。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及审查整体情况介绍、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规范、实质性授权条件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外观设计专利质量提升、外观设计专利图形用户养面申请规范等(详见附件1)
外观设计,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之要求,指的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相结合所作出的颇具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一样,是一类无形财产权,其权利客体没法像有形财产那般明确地给予界定。要合理性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必须使公众能够以足够的确定程度了解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畴
机床三色灯企业在外观设计上应该怎么做呢! 在机床三色灯行业,外观设计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时代变了,年轻人对颜值、审美这块越来越重视了,所以,机床三色灯企业不得不顺应时势。如何做好机床三色灯产品的外观设计成了机床三色灯企业的重任,外观设计很简单,如何让客户喜欢,却很难
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主要采取的是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员与申请人或代理人通过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其答复,在规定的期限内,就申请文件本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审查意见答复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的过程及结果。 提高授权可能性,争取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安全性。 什么是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工业品外观设计是指对工业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工业产品外表的装饰性设计。它仅涉及一项产品的外观,而不涉及这种产品的制造技术、结构和用途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及其案例”课程是属于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初级课程,由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录制提供用于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可免费在线学习。 本课程主要介绍了外观设计的定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和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 此课程是由方丽娟主讲的三分屏课程,内容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外观设计概述,讲述了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的概况,外观设计的定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 第二部分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讲述内容包括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
- 韩国的对物品的外观用外观设计登记来保护。韩国的外观设计法采用登记主义和先申请主义,如果想在韩国收到外观设计保护, 必须向韩国特许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韩国外观设计称为“意匠”,为便于理解我们继续使用中国的外观设计这一措辞
目前来说,许多人分不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的区别,总是将这两种专利无效混为一谈。其实不管是从专利无效的流程还是理由上来看,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无效都有很大的区别,接下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般说来,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说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当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属于一项新的发明创造时,毫无疑问应当受到..法的保护。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和美国,都赋予了外观设计以..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2 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本文摘要:一、外观专利侵权行为的确认有什么条件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判断方法,也有三个步骤:1、确认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维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维护范围,以回应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人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递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不尽相同,还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尤为最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简称《海牙协定》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国际注册作出规定。该协定最早于1925年通过,有效地建立起一个使工业品外观设计以最少的手续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取得保护的国际体系——海牙体系。1934年在伦敦、1960年在海牙修订
法律、法规对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同是二者发生冲突的原因之一。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为限;禁止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等构成要素作为商品或者服务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接市知识产权局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将来苏州举办培训外观设计申请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地点:苏州华侨饭店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178号。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及审查整体情况介绍、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规范、实质性授权条件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外观设计专利质量提升、外观设计专利图形用户养面申请规范等(详见附件1)
指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组合、颜色和形状、图案组合的新设计,具有美感,适合工业应用。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一样,也是对产品的保护。不能重复制造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和天然物不能申请外观专利
我公司取得9项各类舰艇模型外观专利权! 经过多方的协同配合,设计人员的辛勤工作,我公司近期取得了9项各类舰艇模型的外观专利! 此次取得的专利项目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法》中这样定义了这一类型的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需要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一般来说,外观设计专利具有以下特点: 1、只有与产品相结合的外观设计才是我国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 2、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应用,也就是能够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能够批量生产; 3、外观设计必须使人产生美感,具体又包含三个方面:(1)外观设计包括图案、形状以及色彩或是其间结合能够被人的视觉明显感知;(2)外观设计不违反社会风俗(3)引发人们美的感觉
医疗设备外观设计应考虑操作者及使用者的安全性,确保设备的外观设计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如触点、按键的设计要符合人体工学和操作者的要求;外观表面的材料、线条、颜色应符合安全标准,确保操作者的安全。 医疗产品外观设计要考虑易用性,确保操作者可以快速了解其操作方式,如按键的位置、功能标记等,应符合人体工学,使操作者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操作;外观表面的色彩、线条、按键的开关、显示屏等,都要考虑使用者的实际需求,使操作者更容易完成操作。 美观的外观可以提高医疗产品的实用性,使医疗产品更具有吸引力,从而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销量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法律、法规对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同是二者发生冲突的原因之一。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为限;禁止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等构成要素作为商品或者服务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