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
为了加强对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政协委员建议人选的准确程度,现对拟由县委推荐的政协南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增补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3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代表建议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8〕2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135号)要求,我局按照规定的年度评估标准、方式,开展了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度评估工作。现将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度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4日起至3月16日止
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田克帅等4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发布者:杨于岑发布时间:2022-05-02浏览次数:12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总支会议审议,拟确定孙艳、顾瑜妍、马颖、高雨萌、孙璐、潘睿、董旭旭、陈生傲、徐世睿、王乙伊、吴隽恺等11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以表格形式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2年05月02日至2022年05月0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精神,由主办单位自主申报,经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把关,拟确定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等45项竞赛为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现就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3日至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我区广东览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肇庆高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向我局提交工业总部(储备工业总部)认定申报文件(申报类型详见附表)。我局根据暂行办法要求,组织专家对该2家企业进行评审并已通过专家评审同意,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1日
在听取党小组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金圣翔等11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在听取支部内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霍鑫友等58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发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批,拟对以下企业及项目(详见附件)给予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9日—12月1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联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栋2楼,联系电话:82925718、82925728,传真电话:88910603,邮政编码:51803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根据科技部《科学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粤科管字[2013]12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司参与的、拟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1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公司综合管理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在湛江市开展小家电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19〕1550号)、《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借助省小家电智能制造区域创新中心建设 推动湛江小家电产业集群智能化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工信技改〔2019〕550号)要求,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湛江市小家电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2020年度贷款贴息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湛江市小家电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2020年度贷款贴息项目计划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5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管东浩等54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党总支会议审议,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黄悦昕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拟定发展时间为2022年11月。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黄悦昕同志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关于拟接收苏生等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本科生、研究生) 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苏生等16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杨紫琼、江彬彬、季云飞3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 2022年 11 月 15 日至 11 月 21 日
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岗位聘任要求,现将我院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办公室(地址:龙岗区龙岗大道(爱联段)3004号,邮编:518172,电话:0755-28981611)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在听取党小组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李博等6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大鹏】关于2019年大鹏新区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拟发放人员名单的公示(第三批次) 根据《大鹏新区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第三批申请大鹏新区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的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和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按季度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遴选工作的通知》(呼医保办发〔2022〕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情况工作实际,开展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调整及开通配送权限工作。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参加呼市地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1.如有情况反映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见单位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和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按季度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遴选工作的通知》(呼医保办发〔2022〕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情况工作实际,开展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调整及开通配送权限工作。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参加呼市地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1.如有情况反映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见单位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在听取党小组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郭明亮等3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3日至9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0年第一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0〕463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局为《香蕉李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提出单位,现对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18日,共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技处反映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巴中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吴尚珂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吴尚珂,男,汉族,中共党员,199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为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业务主管,拟任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认为人选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2023年1月5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纪委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发布者:服务地方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1-10浏览次数:10 根据《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州市乡村振兴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推荐尹怀斌同志申报乡村振兴成绩突出个人,现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按照《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豫组通〔2021〕40号)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等程序,确定92人为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信阳市第二批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 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转发《甘肃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对2021年度拟申报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杨正涛等5名运动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瓜州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
根据黄办发〔2018〕5号、黄人社函〔2022〕205号文件精神,经基层单位推荐,专家评审会评审,拟确定劲牌有限公司杨生智技能大师工作室等10个项目为2022年黄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入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至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月29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1号)的要求,现对拟设置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信函形式反映的,以信函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在听取党小组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王露凝等9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
辖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佐证材料审核、抽查审计等程序,共有765家企业符合评价标准(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7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