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自发布日施行。但中华民国九十七年九月九日修正发布之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六款、第二百四十二条之三第一项之国内航线船舶之施行日期,及一百零四年十月五日修正发布之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施行日期,由主管机关定之。
中华民国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修正发布之第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至一百五十七条、一百六十条、一百六十四条、一百六十六条、三百二十条之一至三百二十四条,自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日施行。
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修正发布之第二百四十二条之三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施行。但第十四级船之施行日期,由主管机关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