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房委会押后检讨租金,两名公屋居民申请司法复核一事,上诉法庭今日作出房委会胜诉的裁决,民建联表示尊重。
今次法院的裁决,显示出现行条例存在灰色地带,容许政府毋需每三年检讨租金而维持实质租金与入息比例超越法例的规定,这种情况是不可接受的,为此,民建联认为政府必须全面检讨及修订《房屋条例》,以堵塞漏洞,避免争拗,以及回应社会的实际需要。
另一方面,虽然今次裁决,令房委会毋需即时检讨租金,但房委会仍应正视公屋居民过去数年面对高租金的压力。为此,民建联建议,房委会应体恤公民居民的苦况,减租1成,以纾解民困。
此外,房委会在2001年4月成立“检讨公屋租金政策小组委员会”,进行检讨租金的工作,民建联认为,应尽快将检讨结果公开,并咨询公众。
有关公屋租金官司,法庭今日将会有一个裁决。民建联认为公屋租金官司的讼诉,纠缠多时,公屋居民已经对减租一事,形成一个合理的期望。所以,不论官司的结果为何,民建联认为房委会应减租一成。
房屋署建议的“免收综援户租金,其余租户减租10%”,我们认为可以接受的。但民建联认为,对于有困难的长者及家庭来说,减租一成未必能纾缓他们的租金压力。为此,我们要求房委会落实下列五点,以加强对他们的照顾:
1. 要扩大照顾有困难的长者家庭范围;
2. 入住新屋?家庭,若经济突然出现困难,房署有酌情权发放租援给该等家庭;
3. 取消必须在房署调整租金时,住户才可申领租援的规定;
4. 取消领取租金援助三年后,申领家庭需要调迁的规定;
5. 降低申领租金援助的要求,租金与入息比例超过2成,即可申请。
民建联希望 阁下可以体恤公民居民的苦况,减租1成。
新闻查询: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兼房屋事务发言人陈鉴林 (7770 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