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承销或自行销售、或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的,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纽约马耳他 2021年10月27日 – 格芯®(GF®),全球领先的功能丰富的半导体制造商今日宣布其首次公开发行5千5百万股普通股的定价,其中3千零25万股由格芯发行,2千4百75万股由格芯的现有股东穆巴达拉投资公司PJSC发行,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47美元。 就本次发行而言,穆巴达拉预计将授予承销商30天的选择权,以IPO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再购买最多8百25万股普通股。这些股票预计将于2021年10月28日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开始交易,股票代码为“GFS”
数字发行(英语:digital distribution),又称在线发行,是指音频、视频、软件、电子游戏和书籍等媒体内容,无需借助实体介质,而通过互联网等在线方式进行发行[1]。数字发行的适用对象通常是独立产品,至于产品的可下载附加物通常被称为追加下载内容(DLC Downloadable Content)。 数字发行通常由串流或下载的方式进行,绕开了纸张、CD、DVD等物理发行途径
目前包括旭辉、合景及雅居乐在内的房企,也在推进中债增相关票据方面的工作。 观点网讯:1月18日,中骏集团官微披露,该公司成功发行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3年,发行利率4.1%,中债增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中骏集团称,随着此次中期票据成功发行,中骏集团成为2023年首批获得“中债增”支持成功发债的民营房企,充分反映出监管机构与市场对于集团稳健发展的认可
8月6日,***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此次主要修改《特别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者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同时删除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价格区间的相关规定,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其业务规则中予以明确。 “该举措将精准解决新股发行中询价压价问题
4月8日-9日,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10亿元,票面利率最低为2.69%。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功簿记发行的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商丘发展SCP001”,发行金额5亿元,发行期限270天,票面利率2.69%。在深圳交易所成功簿记发行的5亿元私募公司债券“20商丘01”,票面利率4.84%,期限3+2年
会议设施 酒店拥有豪华气派的国际会议厅、金桃源宴会厅可同时容纳400-500人的会议及宴会,宽敞宏伟的云山会堂可同时容纳1300人的会议,另外还有2间多功能及6间大小不等的会议室。 餐饮服务 品逸阁西餐厅:荟萃环球风味美食,充满生机的料理、优雅的环境、卓越的服务,展现出餐桌上的时尚艺术; 四季桃源酒家:殿堂设计元素极具亚洲现代时尚风格,以大自然绿色花园休闲空间为主题,典雅、别致、温馨、缤纷热情。 境外发行信用卡--威士(VISA)国内发行银联卡境外发行信用卡--万事达(Master)境外发行信用卡--运通(AMEX)境外发行信用卡--大莱(Diners Club)境外发行信用卡--JCB
格隆汇 8 月 7日丨北部湾港(000582)(000582.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北港集团”)转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资复〔2020〕160号)。 同意北部湾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请北港集团督促指导北部湾港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完成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国有股东的控股地位
今日晚间,蚂蚁集团在上交所官网挂出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公告显示,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约516万户,创下科创板新高;申购金额约19.05万亿,也刷新A股有史以来最高纪录。 公告显示,蚂蚁在A股发行启动了超额配售和回拨机制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牛信息”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2021号)。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0年9月1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