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8 月 7日丨北部湾港(000582)(000582.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北港集团”)转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资复〔2020〕160号)。
同意北部湾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请北港集团督促指导北部湾港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完成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国有股东的控股地位。
请北港集团在完成发行工作后15日内,将相关情况简要书面报告自治区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