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为全面掌握道路信号灯及基础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修复故障设施,提高信息设备的应用效率以及道路通行能力。近日,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化县大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辖区内交通信号灯和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和维护。 维修初期,大队民警多次深入辖区各路段,仔细查找、布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红绿灯等安全设施
新文化讯(ZAKER 吉林记者 王跃)为抓好道路交通领域乱象整治,全面整治交通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促进建立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春市从 4 月中旬开始到 7 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乱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花山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间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凌晨 4 时 25 分许,一辆银灰色小型轿车在泉眼大街疾驰而来,巡逻民警发现其车尾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于是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让民警没想到的是,驾驶员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由西向东行驶
法治讯(李奇洋)为切实做好“减量控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积极组织警力,重拳出击大力开展午间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中午12:40,执勤人员在汤圆店设立临时检查点,采取设点盘查和流动巡逻的方式,配齐执法安全防护装备,按照疑车必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对过往的小车、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等车辆进行排查,巧妙运用了“观察、询问、闻味、测试”四词工作法,在对涉嫌酒驾违法驾驶员进行检查和酒精测试中,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究,形成整治酒驾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执勤人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向违法驾驶人及同乘人员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切实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大大的拉低了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新文化讯(ZAKER 吉林记者 王跃)为抓好道路交通领域乱象整治,全面整治交通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促进建立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春市从 4 月中旬开始到 7 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乱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花山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间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凌晨 4 时 25 分许,一辆银灰色小型轿车在泉眼大街疾驰而来,巡逻民警发现其车尾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于是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让民警没想到的是,驾驶员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由西向东行驶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本文摘要:近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县气象局合作,利用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每天定点播出“霹雳行动”宣传,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严苛整治相当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霹雳行动”。 目前,钟山县辖区共计建设有125套气象预警大喇叭,产于在全县12个乡镇的行政村和部分生态村,行政村覆盖率约100%。该宣传词对九种相当严重道路交通的违法行为不予发布并采行极强手段和措施,不准顶格处置
新文化讯(ZAKER 吉林记者 王跃)为抓好道路交通领域乱象整治,全面整治交通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促进建立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春市从 4 月中旬开始到 7 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乱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花山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间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凌晨 4 时 25 分许,一辆银灰色小型轿车在泉眼大街疾驰而来,巡逻民警发现其车尾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于是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让民警没想到的是,驾驶员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由西向东行驶
2019年“9.27”国际旅游日、“十一”小长假期间,为给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国道208线通往雁门关景区道路坡陡、弯急的实际情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研究决定对国道208线雁门关段采取限制大型货运车辆通行措施。 (一)从代县去往太原、大同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55二广高速代县口上高速绕行。 (二)从山阴去往太原、大同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55二广高速新广武口上高速绕行
道路交通气象站的用途有哪些? 我国公路建设发展迅速,承载着交通中心的重大使命,特别是高速公路。截至2020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里程已达15万公里,居世界第一。由于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大、行驶速度快、全封闭、全立交等特点,要求车辆不得随意减速停车
人民日报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张璁)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12日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万鄂湘、张宝文出席会议。 在听取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的汇报后,***指出,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为切实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现将剑川县城区部分主干道路及交通流量较大、易发生拥堵的路段确定为交通秩序管理严管路段,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白族原乡主题街区;古城西路(含金华一小路段);剑阳街;鼎兴街;金狮路;剑湖路;腾龙街;东双龙巷;中双龙巷;文献街;古城东路。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行的; (二)机动车在道路上或人行道上违法停放、侵占人行横道或黄色网格线停放的; (三)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占道行驶、逆行、超员、超载、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四)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礼让的。 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将采取违停即拍、拖移等措施并进行处罚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效增强广大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文明出行意识,近日,阿里地区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中小学,有序开展“2023年开学第一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活动中,交警支队民警以案为导向,给在校学生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在校学生纷纷表示:“2023年开学第一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意义特别重要,文明礼让是和谐社会应有的道德品质,我们要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文明出行意识”的自觉性,为全面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奉献一份力量。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第十六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水口圩镇新增(红绿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该设备主要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实线变道、逆向行驶、越线停车、违规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以上地点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1月24日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