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落实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2020〕4号)《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苏政办发〔2018〕7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了《泰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现将《泰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1年10月1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