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昨(25)日邀请洗钱防制相关单位专案报告。财政部报告指出,针对洗钱防制共有三大作为,包括自金融情资审查课税情形、税捐逃漏样态分析、及强化跨机关通报等。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昨日邀请相关部会列席,针对巨额现金提领等情形及洗钱防制措施进行专案报告。财政部表示,配合洗钱防制,共有三大措施:自金融情资审查课税状况、税捐逃漏样态分析、强化跨机关通报等。

首先,财政部各国税局接获个案情资后,会依职权调查自金融情资中的课税状况,今年截至9月为止共接获金融情报784件,补征及裁罚金额总计约1.94亿元。

依据洗钱防制法等规定,针对新台币5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或换钞交易,及可能涉洗钱的可疑交易,金融机构都必须向法务部申报,并由法务部分送权责机关处理。

其次,财政部也会分析逃漏税样态,依据2018年“我国税捐逃漏态样分析报告”,逃漏税金额最多的税目为营业税,其次则为综合所得税。

财政部指出,常见的逃漏税手法,包括利用人头、假交易、漏开发票等,例如在海外设立纸上公司开立凭证请款,借此避税;也常见公司营业人为了逃税,利用人头账户调度资金,都可能构成洗钱犯罪行为。

第三,财政部表示会持续强化跨机关通报联系机制,近年来也精进各种查核技术,统计每年查获逃漏税件数约三万多件,补税金额约50至70余亿元。财政部表示,逃漏税查核有赖机关间合作及通报,将配合法务部等单位落实逃漏税通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