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国三十九年十月改组合并成立为仑背乡农会(第一届)

2.民国四十二年十二月依照改进办法改组仍为仑背乡农会(第二届)

3.民国四十五年至四十八年任期改选(第三届)

4.民国四十九年至五十二年任期改选(第四届)

5.民国五十二年至五十五年任期改选(第五届)

6.民国五十五年至五十八年任期改选(第六届)

7.民国五十九年至六十四年任期改选(第七届)

8.民国六十四年至七十 年任期改选(第八届)

9.民国七十 年至七十四年任期改选(第九届)

10.民国七十四年至七十八年任期改选(第十届)

11.民国七十八年至八十二年任期改选(第十一届)

12.民国八十二年至八十六年任期改选(第十二届)

13.民国八十六年至九十 年任期改选(第十三届)

14.民国九十 年至九十四年任期改选(第十四届)

15.民国九十四年至九十八年任期改选(第十五届)

16.民国九十八年至一0二年(第十六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