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如下:
“病人自主权利法”为亚洲第一部保障病人自主权利的专法,将于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该法的实施将使台湾病人的尊严善终权利又向前迈进一大步:
公布第一波可提供预立医疗照护咨商机构名单:卫福部于今(2)日公布第一波可提供预立医疗照护咨商机构名单共计77家医院(名单),凡具完全行为能力的民众,未来可至前揭医院透过专业咨商,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为自己规划人生最后一哩路。
与卫生局研商“预立医疗照护咨商”收费核定原则,规划相关补助奖励方案:
依据台北市联合医院过往的试办经验,医疗团队为民众进行预立医疗照护咨商(以下称照护咨商),平均每人次需耗时60到90分钟,成本约在2千至4千元间,经与地方卫生局共同研商收费核定原则,初步共识以60分钟3500元为上限。
另外,为鼓励家属一起参与咨商并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之签署,同一时段第2人次以上予以减免。
又为减轻民众负担、鼓励签署,卫福部刻正规划以下补助奖励方案:
(1) 中、低收入户可于各县市之“预立医疗照护咨商推广奖励计划”之示范医院,免费接受照护咨商服务。
(2) 推动居家失能个案家庭医师计划,对于无法或不便出门的失能个案,可透过家庭医师到宅协助进行照护咨商与预立医疗决定之签署。
将公告受理各医学(协)会、团体或病人申请“可适用预立医疗决定之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病人疾病状况”并审查:有关病主法第14条第1项第5款规定,可适用“预立医疗决定”之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病人疾病状况,卫福部将依据施行细则规定,公告受理各医学(协)会、团体或病人之申请,召开审查会议讨论,预计半年内逐一公告其他可适用的疾病状况和诊断要件。
因应e化之相关便民服务:已经完成建置安宁缓和医疗、器官捐赠及预立医疗决定整合资讯系统平台,新增“预立安宁缓和医疗暨维生医疗抉择意愿书”及“器官捐赠同意、撤回同意书”之自然人凭证线上签署功能,将可大幅缩短现阶签署注记流程,从原本的平均21天缩短至3天以下,预计适用人数可达652万人。同时,该系统亦可提供民众及医疗机构(医事人员)查询功能,了解前揭三类意愿(同意)书之签署情形,并辅助照护咨商之进行及后续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