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了“预立医疗决定书”,以后我生病,医护人员会不会放弃不救我了?
并不是,一般状况下皆依照医疗常规处理。只有在两位专科医师确诊病人已符合“五款特定临床条件”时,包括:1、末期病人,2、不可逆转之昏迷,3、永久植物人,4、极重度失智,或5、其他政府公告之重症,具有疾病痛苦难以承受、无法治愈且无其他合适之医疗解决方法之疾病时,您的“预立医疗决定”才会被启动与执行。在此之前,医师都还是依照医疗常规进行必要之急救措施,不得无故拖延。
而是否符合这五款临床条件的时机,必须经过两位专科医师、至少二次缓和医疗团队照会评估,所以启动程序是非常严谨的,您的主治医师届时会与您、家人或医疗委任代理人讨论适当的启动时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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