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110学年度国民中小学全民国防教育融入式课程教案甄选实施计划”
一、 依“全民国防教育法”、“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各级学校全民国防教育课程内容及实施办法”及“各级学校推动全民国防教育实施计划”等规定暨教育部111年3月2日台教学(六)字第1112801135号函办理。
二、 为鼓励本市国民中小学教师发挥创意与教学专业知能,甄集优良课程教案,发掘具全民国防教育教学热忱及专业的国民中小学教师,爰办理旨揭教案甄选,以推动及落实国民中小学教育阶段之全民国防教育。
三、 旨揭教案甄选说明如下(实施计划详如附件):
1、 公、私立国民中学及国民小学现职教师,含协同教学之教育人员、代理教师、兼代课教师或实习教师。
2、 每件教案至多3名教师参与且须任职于本市学校。
(二) 收件方式:请于111年6月30日(星期四)前,迳送本局荐报教案。
(三) 评选方式:由教育部召开决选会议进行评选,择优选出入选教案。
(1) 颁赠入选教案教师每人教育部奖状乙帧,并由教育部函请任职学校叙奖。
(2) 每件教案核实核予稿费最高新台币1万元。
教育部110学年度国民中小学全民国防教育融入式课程教案甄选实施计划.od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