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801135
转知“教育部110学年度国民中小学全民国防教育融入式课程教案
转知“教育部110学年度国民中小学全民国防教育融入式课程教案甄选实施计划” 一、 依“全民国防教育法”、“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各级学校全民国防教育课程内容及实施办法”及“各级学校推动全民国防教育实施计划”等规定暨教育部111年3月2日台教学(六)字第1112801135号函办理。 二、 为鼓励本市国民中小学教师发挥创意与教学专业知能,甄集优良课程教案,发掘具全民国防教育教学热忱及专业的国民中小学教师,爰办理旨揭教案甄选,以推动及落实国民中小学教育阶段之全民国防教育。 三、 旨揭教案甄选说明如下(实施计划详如附件): 1、 公、私立国民中学及国民小学现职教师,含协同教学之教育人员、代理教师、兼代课教师或实习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