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康倍倍加(爱倍至)免责条款哪些情况下不赔?
弘康倍倍加(爱倍至)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保险事故是不赔的,每款保险都有责任免除条款,避免理赔纠纷,在投保时要记得先看清楚条款中的责任免除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或恶性肿瘤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二)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但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或恶性肿瘤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二)至(九)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或恶性肿瘤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六)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发生上述第(二)至(九)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