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5)修建5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根据建办市〔2018〕53号文件规定:取消建筑业企业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