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本次对外投资控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后续资金出境尚需履行相关备案和外汇登记手续。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游戏开发及销售、技术服务、网络支付,贸易、智能化家具研发。

子公司的设立在不影响母公司正常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将更为便利地开展其他形式的业务,子公司所取得的经营收益回流后也可增加公司收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