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教育部111年3月11日台教社(二)字第1112401409号函办理。
(一) 研习对象:家庭教育中心人员及志工、学校社工、智能障碍者服务之民间社团及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人员等。
(二) 计划目标:依据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CRPD)之内涵与精神,研发具轻度智能障碍或阅读障碍之家长易读版亲职教育手册2册(入幼儿园版及小学入学版),以增进相关人员对渠等家长的能力与权利、亲职处境与需求及协助方式,并协助后续手册之利用推广。
(三) 研习场次:111年3月14日(台北场)、3月17日(台中场)、3月24日(台东场)、3月31日(高雄场)
三、 旨揭培训活动全程参训者核予6小时研习时数(政府机关学校人员予以登录公务人员终身学习时数)。
五、 检附旨案研习实施计划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