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各成员于选任前二年及任职期间符合下述各条件者,请于各条件代号下方空格中打“ ”。

(1)本人、配偶、二亲等以内亲属未担任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之董事、监察人或受雇人。

(2)本人、配偶、二亲等以内亲属(或利用他人名义)未持有公司股份数及比重。

(3)未担任与本公司有特定关系公司(参考股票上市或于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办法第6条第1项5~8款规定)之董事、监察人或受雇人。

(4)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商务、法务、财务、会计等服务,亦未取得报酬。

(1)本公司之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计3人。

(2)本届委员任期:2019年7月8日至2022年6月20日,最近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开会2次,委员资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1.董事会如不采纳或修正薪资报酬委员会之建议,应叙明董事会日期、期别、议案内容董事会决议结果以及公司对薪资报酬委员会意见之处理(如董事会通过之薪资报酬优于薪资报酬委员会之建议,应叙明其差异情形及原因):无。

2.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议决事项,如成员有反对或保留意见且有纪录或书面声明者,应叙明薪资报酬委员会日期、期别、议案内容、所有成员意见及对成员意见之处理:无。

4.薪资报酬委员会主要职责:

(1)订定并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年度及长期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2)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显示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良好、符合公司治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