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务专业协会(下称“本协会”、“我们”、“我们的”)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隐私)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隐私政策。该条例订明,资料当事人有权向本网站查询是否持有其个人资料,并有权索取这些个人资料的副本,及加以修正。 浏览本网站的人士一般毋须披露任何个人资料,便可随意阅览资讯。但本协会亦会视乎需要,收集阁下的个人资料作指定用途。我们尊重阁下的隐私权,并会竭尽所能提供各种沟通途径,确保阁下的个人隐私得到适当保障。所有为指定用途而搜集的资料,会根据内部政策销毁所持有的个人资料。 本协会作出声明,作为保障阁下隐私的承诺。然而,本网站不会就各连结网站的隐私保障程序承担任何责任。敬请参阅下文有关本协会收集、使用、转移、保存及查阅数据库内资料的政策。

“个人资料”指任何可识别个人身份或资料(例如姓名、职业、地址、联络详情、身份证或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电邮地址、电话号码、信贷资料)。您可能需要为不同目的透过本网站或本协会提供资料。

(i)当登记成为我们的服务的会员或使用者,我们将收集你的个人资料。

(ii)我们会收集我们的会员公司作为信贷提供者所提供的信贷资料,我们使用的个人资料乃以我们的会员公司已向客户作出披露的该等目的为限,或为实务守则另行许可的目的为限。

参加及维持资料当事人作为我们的会员的会员资格;

向作为会员的资料当事人提供服务及服务的最新资讯;

存录我们的会员到访本网站及使用数据库的记录;

根据条例规定下取得资料当事人的同意,向我们的会员披露信贷资料作信贷检查的目的;

作为维持资料当事人的信贷记录或其他记录,不论资料当事人与本协会是否存在任何关系,以作现在或将来备考用;

授权予公众查阅以兹识别中介人/公司身份;

投诉,调查及纪律研讯记录;

可能随时被要求向政府部门、司法机构或本协会的管制组织透露资料当时人的个人资料,然而本协会只会在适当权限下进行。

为满足上述用途,我们可能会将阁下的个人资料转移给服务供应商处理资料,除此之外,我们不会向其他人士或机构披露阁下的个人资料,除非已获阁下同意并知悉该等被使用或被披露的资料的用途,或按法律规定进行,或事前已通知阁下。除非获阁下同意或表示不反对,否则我们不会使用阁下之个人资料作直销用途或提供阁下之个人资料给予第三者作直销用途。

我们会按收集资料目的所需的时间保留阁下的个人资料在数据库内,根据指定准则及本协会的内部程序,个人资料在特定的储存期限便会在本协会的储存系统中被清洗。

所有提供予本协会之个人资料均受到保障,只准授权之人士查阅。当我们有需要聘用资料处理者以代我们处理个人资料时,我们将采用合约规范方法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转移予该资料处理者作处理的个人资 料未获授权或意外地被查阅、处理、删除或使用。

(i)确定本协会是否持有阁下任何个人资料;

(ii)在合理时间内和以合理方式查阅本协会持有的阁下个人资料;

(iii)要求本协会更正任何不正确的个人资料。倘阁下须行使任何应有权利时,可按以下地址以书面致函给我们提出要求。我们在回应阁下的要求时,可能要求阁下提供某些个人资料,以确定阁下确实是所处理资料的当事人。在阁下提出要求后,我们需要在40天内给予回复,本协会有权对查阅个人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的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