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第8/2005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向社会工作局(下称“社工局”)提供个人资料前,请先详细阅读以下内容:
透过本系统收集及处理的个人资料,供社工局处理社会工作者执业注册之用。社工局可依法将收集到的资料作统计及研究用途,以检讨及改善社工局的服务。当个人资料由第三人提供的情况下,该第三人必须确保已取得资料当事人明确同意,并向其告知资料被处理的目的及用途等。倘不当披露他人个人资料,有可能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透过在公开网络上传送个人资料存在一定的风险,有可能被未经许可的第三人查阅和使用,因此,资料当事人需确保所使用的公开网络安全性,避免使用不安全的公开网络传送个人资料。
五、一切本栏未载明的事项,请参阅第8/2005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
六、本声明若有任何更新,社工局将以新版本取代旧版本,并在新文本中列明修订日期,恕不另行公布。
若有任何疑问,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8575010进行查询。
更新日期: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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