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存留的个人资料有三大类别,分别为以下各项所含的个人资料:

会籍、推广及参与人名单 ,包括就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或其代表人举办的会籍、推广及参与者活动收集,含有由资料当事人及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资料记录。

个人资料,包括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雇用的每名雇员之个人详细资料、职业描述、薪酬及福利详情、表现评估、证明人以及纪律事项。

其他纪录,包括行政及其他档案,含有个别人士为与会籍、推广、参与者或雇佣无关之目的提供予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的个人资料。

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所存留的个人资料之主要用途如下:

会籍、推广及参与人记录 用途包括就会员、推广活动及参与者等事项作通信往来、回复及跟进,包括编制及出版会员名录及参与者名单。

雇员的个人资料 用于人力资源管理用途,关于法定要求、雇员的受雇期、表现评估、提供证明、纪律及离职等事项。

其他记录 用以使我们能够执行各种聚会及活动,视乎记录之用途性质而各有不同,有关性质包括行政管理、管理学会的聚会及活动、寻求有关营运事务的建议、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或其代表人举办的参与、推广及培训活动、获取服务及受理会员及公众的咨询。

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个人资料政策及惯例符合本声明所载之《个人资料(隐私)条例》以及与个人资料有关的任何其他通知,即现行及不时修订之政策及惯例。资料当事人有权根据《个人资料(隐私)条例》的规定,要求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授予查询及改正个人资料的权利,学会可收取查询费用。

如要查询及改正资料,可向会籍部提出,或依照转介指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