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会依照香港个人资料(隐私)条例,确保员工在处理个人资料时会依循适当的保安及保密守则。
本学院作为香港大学的一部分,亦将会遵守大学所有相关及适用的政策。
不论从任何方式,包括从网上或实体途径收集 阁下的个人资料,本学院均会阐明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本学院所收集之个人资料,在法律许可情况下,将用于入学申请、注册、有关学术及行政通讯、网页浏览及数据分析丶校友事务及联络、研究、统计、市场分析及推广(包括直接销售)、管理病人记录及联络病人等用途,例如,学员记录、学术通讯、校友通讯、病人记录等。此等资料亦可能以合约形式外判至其他机构处理。
本学院只会在法律规定或得到 阁下同意下,才会向外界提供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当用于研究及统计方面,将不会泄露个别人士的资料。
阁下 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方法及其他资料如曾报读的课程、毕业年份等)将用作与学院沟通渠道、校友通讯及推广之用,学院将透过信件、电子邮件、移动电话和其他社交媒体等为 阁下送上学院的最新课程资料及推广讯息,这些资讯亦将包括学院讲座及活动、折扣优惠、诊所服务、校友会活动、校友会会员尊享优惠、校友联谊及筹款活动等,当中亦可能包括香港大学或其附属机构的不定期资讯。 阁下可随时以书面或电邮方式向学院个人资料隐私主任申明是否愿意继续接收有关资讯。(个人资料隐私主任联络方法,请参阅第5部分“查询有关个人资料隐私”。)
按香港个人资料(隐私)条例规定,个人有权要求查阅和改正其个人资料。倘若 阁下希望查阅或改正收录于本学院的个人资料,请以书面或电邮方式向本学院个人资料隐私主任查询或提出有关要求(请注明 "查阅资料要求")。本学院将会酌情收取行政费用。
本学院常务副院长(学务)现兼任个人资料隐私主任, 阁下如有任何查询,请与主任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