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特此同意及授权交大-台积电联合研发中心、台积电-台大联合研发中心、台积电-成大联合研发中心、台积电-清大联合研发中心及台积公司为招募聘用、人事管理及业务执行之目的,在符合个人资料保护相关法令之范围内,搜集、于国内与国际间处理、利用本人已经提供及未来将提供的个人资料,并得于特定目的消失后保存至少十五年。

本人已详阅上开内容,并确认本人已了解且已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受告知本资料表内个人资料之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之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得行使之权利及权利行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