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研究决定,学院南昌校区院内部分人行道修缮、改造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名称:学院部分人行道修缮、改造项目;

4.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要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略)标准,工期30天。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承包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遵纪守法,过往无违法乱纪行为和责任事故。

2018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2018年11月29日 16:00 时。

报名资料交于学院资产管理处(行政办公楼一楼)。

五、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复印件作为招标资料留存,不予退还。

2、投标人应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未通过,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