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桂林市辖区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2、在桂林市辖区内涉嫌违反《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水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3、在桂林市辖区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港口条例》等港口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4、在桂林市辖区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官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官网安全保护条例》等官网路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1、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app官方网站已经受理的案件;

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投诉人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5、国家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由其它机构受理的投诉。

2、投诉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

3、如实留下投诉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2、书面信件投诉:

来信请邮寄至:桂林市官网运输执法支队(桂林市象山区福旺街38号)

3、当面投诉:由桂林市官网运输执法支队案件审理科负责受理。

4、网上投诉:投诉出租汽车违法娱乐行为的请点击网站中“桂林市出租汽车违法娱乐行为网上投诉专用通道”栏目进行投诉;投诉其他官网运输违法行为的请点击“网上投诉”栏目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