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纪委、监察局、工商联,市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为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2006年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工商联联合成立了自贡市损害非公有制经济行为投诉中心办公室。在新的形势下,根据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将自贡市损害非公有制经济行为投诉中心更名为自贡市非公有制经济**投诉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遵循“服务民营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强化法律意识、营造发展环境”的工作宗旨,受理非公有制企业关于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关于**方面的诉求及相关法律服务。包括受理非公有制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工作问题的投诉;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调查处理有关投诉事项;对投诉中涉及的政策性或共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和分析,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受理结果;解决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中的法律难题,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两个健康”发展。

主办单位:自贡市工商业联合会、自贡市总商会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滨江路4号邮箱:www.ydsj19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