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天津市顺达中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被投诉人: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相关供应商:天津晟百隆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晟百隆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福慧花园7座商1、商2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晟百隆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投诉事项3、4、5:中标公告附件中的主要标的一览表报价金额严重不合理,代理机构违规填写,涉嫌弄虚作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4、5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