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连汪坝至南华县城一级公路工程桥梁支座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结果已通过楚雄州楚南一级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委员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6】第7号令的规定,现将预期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即2014年7月2日起至2014年7月6日止。
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下述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2004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