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尤其是学驾人的随机监督,有效监督教练员的教学行为,不断规范驾校经营行为,切实保护学驾人的切身利益,制定本制度。
驾校成立以法人代表为组长,教学负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为日常受理处机构的组织保证,随时受理来访、来信、来电等各种形式的学员投诉。
二、设投诉邮箱,电话专线。
设置学员投诉专用邮箱,每天由办公室或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两人)负责邮箱接收一次,及时登记并送达负责人阅处。
发生培训项目、学时投诉真实的,按投诉人的要求,可及时补课;发生乱收费等违规现象真实的应立即退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的应立即报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