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议员黄洁贞指出,本届立法会期只余下1年多时间,而政府仍然无法落实修订《劳动关系法》的日程,这难以体现当局的决心与诚意。为此,她敦促政府尽快修订《劳动关系法》。
她表示,现行《劳动关系法》实施已逾7年,当中对于保障居民生育的权利却极之有限,例如男性缺乏有薪侍产假,妇女产假只有56天,没有订立“喂奶钟”,对怀孕妇女被解雇保障不足等等。
回顾过去,在社会团体及各界的不断催促之下,于2013年期间当时任经济财政司长的谭伯源已表示男士有薪侍产假将纳入《劳动关系法》的修订讨论之中。于去年1月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表示,预计会在第一季将修改《劳动关系法》包括侍产假等内容交社协执委会讨论,但可惜在去年当局向社协交出的修法框架中,亦无法落实增设有薪男士侍产假的实际天数,而对于产假亦仅仅提出新增14日的无薪合理缺勤。即经过近3年的争取后,至今一直未有任何进一步的消息,政府仍然无法落实修订《劳动关系法》的日程,这难以体现当局的决心和诚意。
再者,即使社协完成讨论后,仍要待当局议定法律草案,经过行政会议审议,最后送交立法会进行立法程序,在本届立法会会期只余下1年多的时间内,令人质疑是否有条件完成整个《劳动关系法》的修改工作。
倡砍件立法落实男性侍产假对此,黄洁贞提出以下质询:
一、《劳动关系法》交社协执委会讨论,已有近1年时间,请问当局目前有关修法的进度为何?
二、若整个《劳动关系法》修改需时,难以短时间完成修法工作,请问当局能否把法规中,如增加男士有薪侍产假等一类较少争议的法规砍件进行立法,让将为人父母者尽快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