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古代“效如桴鼓”的传说,一改中医“慢郎中”的形象

1.还原古代“效如桴鼓”的传说,一改中医“慢郎中”的形象

现代中医往往被人诟病疗效慢,因此“急病找西医,中医慢调养”的看法,已经深入人心。中医疗效慢的原因甚多,例如中医水平下降、药物质量下降、中医教育出现问题等,如何能够提高中医水平,让中医能够获得“速效”,一直是难以解决的问题。 笔者对于250例经方原剂量的病案进行了总结,在治验的患者之中,能够在2剂药内治愈的病例占六成,而能够在2剂内使主诉减半的病例更占八成,这一数据说明经方具有“一剂知,二剂已”的快速疗效!通过使用经方原方原剂量,能够获得如《黄帝内经》所说“如桴鼓相应”“犹拔刺雪污”“犹解结决闭”的神奇疗效,临床具有极佳效果,这是我极力推崇使用经方原剂量的最主要原因。

2.切勿将“原方剂量”与“大剂量”画上等号

很多人以为,原方原剂量能够快速获效的原因,是由于原方剂量甚大,这也是现代许多中医不敢使用原剂量的原因。可是,据我的临床体会与理论研究,可以肯定地说,原剂量并不直接等同于“大剂量”。 这是由于经方的煎服法与现在的不同。

例如桂枝汤中桂枝用三两,假若以一两约等于15g的方法折算,那么就是桂枝45g,乍看上去似乎剂量很大,但是不要忘记桂枝汤是只煎一次而分3次服用,那么“一次量”应当除以三,即是桂枝15g。15g的桂枝剂量,现在不少中医亦常使用,不同点是现代的处方是一剂药煎煮两次而分两次服。

由于煎煮第二次的时候,能够煎出的药性相对较少,就是说煎煮两次的桂枝剂量,假若以一、二两煎的桂枝剂量相加,则可理解为少于30g而高于15g。假若理解桂枝汤为“3次”的服用剂量,那么现代煎煮两次的方法,则大概可理解为“一次多”的服用剂量(而非“一次”量),又尚未到经方“二次”剂量。

由此理解,经方的剂量较大,实际上是指“一天量”较大,而不是一次服用量较大。由于经方的服法灵活,一天可分多次服用,实际上这也是经方之所以能够取得速效的原因,使药效持久。西医在用药时也常一天多次服用,以维持血液中药物有效成分的浓度,持续产生疗效。

自古中医也是如此,尤其是在治疗急重病时,多次频服药物,才能获得速效。 更详细地讲,经方的用药特点,在于剂量“拉伸”范围甚广,而非单纯“大量”。笔者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时的研究课题就是经方药物的剂量问题,其中以“桂枝”一味药作为示范,研究张仲景对于桂枝剂量的应用。

研究发现,张仲景应用桂枝,若以“一次量”作为计算单位(而非原方“折算量”),桂枝的剂量应用范围从1.3g到62.5g,两者之间相差48倍!这一个剂量区间甚大,在现代中医临床十分少见。不过,或许很多人看到张仲景运用62.5g桂枝,会觉得剂量甚大,可是我们要理解,62.5g的用量只出现在“桂枝甘草汤”一方,此方是用在心阳虚重证上,在重证的情况下用大剂量药物,在临床应用中属特殊情况的权宜之法,急证用重剂亦属合理,显然大剂量并非张仲景的“常法”。

张仲景运用桂枝的剂量,一次量多在5~20g的范围,其中15g为仲景最常用的量。另外,张仲景运用桂枝亦有较为小量的用法,例如在麻黄升麻汤中桂枝一次量为1.3g,半夏散及汤中桂枝一次剂量在2g以下,由此可证“经方”的剂量并非必然与“大量”画上等号。

3.中药“常用量”并不常用

根据目前教科书《中药学》,桂枝的常用量为3~9g,仲景用桂枝多在15g,这样用起来会否剂量过大?首先,不知道这种“常用量”是怎样确定的,假如《伤寒论》《金匮要略》是中医的“经典”,所谓“经者,常也”,是揭示“大道”的常规医学理论,为何张仲景所用的剂量不是中医界的“常”?

另一方面,由于经方药味较少,经方药味多为5~7味,而现代的方子起码十多味药,因此从整个方剂的总量计算两者是接近的,甚至现代用药比经方用量要大。

当然,中药书上所说的“常用量”,是指一般临床大夫处方的剂量,可是临床所见,许多中医处方桂枝超过9g的剂量,远远超过《中国药典》规定。近年亦有许多大剂量应用中药的报道,更有相关专著如仝小林主编的《重剂起沉疴》、黄和等编著的《中药重剂证治录》,大量病案说明,远超《中国药典》剂量规定并不一定会出现不良反应,更能取得良好效果,因此不少中医呼吁增加临床用药剂量,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这里值得我们思考的是,究竟是“常用量”不正常,还是临床大夫不正常?常用量的范围会否太过保守?

《中国药典》中对于中药“常用量”的规定,实际上是指“安全量”,一般用量较轻,确保用药的安全,但却限制了疗效发挥。进一步而言,自古中医皆没有“常用量”这种说法,在每一本中药书上均找不到类似记载,甚至连一般中药的用量都不会讨论,中药剂量问题,均是在方书、病案上记载。那么,“常用量”是怎么来的?常用量是参考西药药理学的产物,是指临床用药时的有效剂量,亦称为“治疗量”,是指介乎于“最小有效量”与“极量”之间的范围。在此一范围之内用药,一般可以获得疗效而不会出现中毒反应。故此临床用药,一般不应超过“极量”。而在极量以上,则有“最小中毒量”,是指刚可以引起轻度中毒的剂量;还有“半数致死量”(LD50),是指能够引起半数实验动物死亡的剂量。一般所说的“安全范围量”,就是指最小有效量到最小中毒量这一剂量范围。

中药“常用量”与西药“常用量”的主要区别,在于西药超量运用可能出现中毒,但是中药剂量超出常用量,并不代表中毒可能。

中药的“常用量”,有多少是真正按照动物实验而定出常用量的“最小有效量”和“极量”的剂量范围?

恐怕中药的“常用量”并非按照这一办法确定,而是按照模糊的、粗略的统计,按照现代医师习惯开出的剂量确定。

既然中药“常用量”的最大剂量范围并非“极量”抑或“最小中毒量”,超越常用量并不代表即可出现中毒症状,那么超过“常用量”究竟代表了什么?有何科学意义?“常用量”想告诉中医什么东西?

还有,西药上“极量”还有“一次极量”“一天极量”“疗程极量”以及“单位时间内用药极量”的区别,那么,中药的“常用量”想说的是哪一种剂量范围?再者,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用药习惯不同,常用量是否应“因地制宜”?——如此一大堆问题,谁来回答?

还有一点更重要,西药上的毒性剂量确定,是通过给“正常”老鼠吃药后所出现的反应而得出“最小中毒量”“致死量”。

可是,中药使用的对象并非“健康人”,中药的基本理论是“凡药皆毒”,毒即是指“偏性”,是以药物之偏性纠正人体阴阳之偏,即以偏纠偏、以毒攻毒,假若中药的对象是给“阴平阳秘”的健康人,必然用量较轻,才不会干扰人体的阴阳气血。

这也是“常用量”一般甚轻的根本原因。假若确定“常用量”的目的就是要定出“安全范围”,由于“中药”的概念本身不可能以健康人进行“实验”,假若硬要让中药带上安全范围的帽子,以普通人来测试,就必然是甚轻的剂量。 中药的剂量,需要根据病机、具体功效而确定。笔者通过对于张仲景运用桂枝的研究发现,张仲景在运用桂枝的时候,每一种剂量层次,明确对应着相应的病机与证候,证、机、量、效四者连成一线,紧密不分。临床上剂量应用多少,需要根据病情、配伍、煎服法、药物质量等因素综合后确定,而不能单纯以药物的用量论剂量,即评价这一处方的药物剂量是大是小。

举例说,假如在一张处方中开桂枝与炙甘草各100g,只开一剂药,但是嘱咐患者用3L水,煎剩下2L,然后每天喝一次,每次只喝一小口(20mL),就是说可以分开100天来喝,那么,这个100g的剂量,究竟是量大还是量小呢? 中药常用量并未考虑到用药的具体情况,古今药方煎服法不同,可是却运用了常用量的标准来规范古代处方,导致“古方不能今用”的现象,现代中医无法完全按照古方思想处方用药,这严重影响了对古代医学理论的研究。

4.原方煎服法方便患者,一改中医不方便形象

恢复经方古代的煎服法,更为临床诊治带来不少便利。 现代的中医,不知道从何时开始,煎药变得十分麻烦。首先需要浸泡药物30分钟,然后用“先武后文”的火力煎药,煎成后要再煎一遍;每次要求刚好煎成一碗药,难度颇高,煎干熬焦的情况时常出现;假如处方药物多的话,通常也会有先煎后下的情况,几乎整个煎药过程“锅不可离人”,免不了一天花上1~2个小时,假如是长期慢性病患者,这种煎药方法实在锻炼人的耐性。

还有,这种煎药方法的用水量,通常是教导患者,水是盖过药面3~5cm,煎煮大约30分钟,最后剩下约一碗的量。但是,假若遇上“开大方”的中医,煎药则会产生许多疑问,假如药锅刚好能装下所有药物,又怎能让水盖过药面3~5cm?假若水能够盖过了,又如何能够在30分钟之内煎剩下一碗的量?随着水量逐渐减少,上部的药物没有被水浸泡,如何能煎出药性?假如30分钟之后还剩下5碗水的量,那么应该是继续煎少水分,还是一天喝完5碗药?

又例如,煎药前需要浸泡药物,但是假若遇到先煎后下的药物,是否都要另外浸泡?浸泡了的水是否也需要放进锅里面煮?一并放进锅里面的话让沸腾的水冷却了,究竟有没有问题?是用温水浸泡后下的药还是用凉水?……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当中医的,时常也觉得尴尬,各人有各人的解释。 按照经方的煎服法,这些煎药的麻烦一下子就迎刃而解了。

经方没有“浸泡药物”的要求,严格地说,在历代的方剂中,甚少有要求全方药物浸泡的,浸泡药物只是个别药物的“炮制”加工要求。经方只要求煎煮一次,例如桂枝汤“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的过程,大约需要45分钟,但因为煎煮一次以后可以分为3次服用,又不用再煎,这相比现代的煎药法,节省了不少时间。再者,由于经方多次服药缩短了患者的疗程,往往“一剂知,二剂已”地治愈了,不需要长期服药,这种煎药方法实在受人欢迎。 在此欲进一步讨论两个现代煎药的问题,以比较经方煎药法与现代煎药法的差异。

第一,为何煎药需要“先浸泡”? 先浸泡再煎,这在古书上没有找到相关依据,是近代中医所提倡的。

笔者曾寻找各种资料,希望了解浸泡药物的理论依据,主要解释为“使中药湿润软化,细胞膨胀,有效成分溶解在药材组织中,产生渗透压,以便有效成分的浸出”,但是,若不用浸泡而直接加热煎煮,难道药材本身的细胞就不会软化膨胀,有效成分就不能煎出?

除此以外,还有三种解释。 第一种说法:可以节省煎药时间。就是说,由于先浸泡了药物,有效成分容易煎出,因此煎药时间可以减少,平常需要煎熬一两小时的补药,经过浸泡之后只需要煎煮半小时即可。这种说法,不知道有何依据,而且差异是否真有“两小时”与“半小时”这么大?似乎有夸张之嫌。

假设果真如此,这只是缩短了用火“煎熬”时间,可能是节省了燃料资源,可是“浸泡”亦当理解为“中药煎煮”的过程,总体需要的时间可是相差不多!我们也有一些生活体验,例如煮“泡面”,可以用火加热煮熟,亦可单纯用热水浸泡,甚至用冷水浸泡也可,但是当我们饿急要吃面的时候,哪种方法最为便捷?

同理,浸泡药物,究竟是让患者“节省”了时间还是“浪费”了时间,真是见仁见智。 第二种说法:含有淀粉的药物(如山药、芡实、薏苡仁),假如没有经过浸泡而直接煎煮,则会让其细胞膜的表层形成一封锁的膜层,里面的成分不能煎煮出来,术语上称为“蛋白质凝固、淀粉糊化”。对于这种说法,或许亦合理,而张仲景使用山药(薯蓣)的方剂共三首,包括《金匮要略》的肾气丸、薯蓣丸、栝蒌瞿麦丸,这三方均是做成“丸剂”,另外含有薏苡仁的薏苡附子散、薏苡附子败酱散等两方均用散剂,是否正好跟不能直接煎煮的原因有关?或许要问张仲景才知道了,不过张仲景在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中亦用汤剂,可证并非因含有“淀粉”就不能煎煮。假若是因为含有“淀粉”的药物需要先浸泡,那就没必要所有中药都浸泡了,大可单纯另包这些药物进行“先浸泡”。

第三种说法:不同温度,药物释出的有效成分不同,浸泡的时候也有释出成分,因此需要在室温中先浸泡,然后再逐步加热,让药物中所有成分都能够全面释出。这一种说法,是纯粹从“化学”的理论角度分析的,对此我们需要询问一堆问题:是否所有中药“释出”的成分都有用?有没有人真正做过这样的实验,把每一种中药“不同温度”释出的成分进行深入的分析?再将这一个研究,与不浸泡中药直接煎药作比较?假如全部药方都先经过浸泡,是否都只会提高疗效而不会降低疗效?如果是从室温开始浸泡,这温度要求是多少度? 实际上,就算不做浸泡药物的实验,我们也可以用常理来推知,自古“中药”功效的体现,都没有经过“先浸泡”而是直接煎煮,例如经方的疗效,是从没有浸泡药物而获得的,我们应当反过来问:假如浸泡了药物,会否释出了一些“不需要”的成分,干扰了药方的疗效?简而言之,既然传统中药煎服法(不需要浸泡)已经能够获得疗效,那么现代需要浸泡药物,究竟有何理论依据?

在这一些问题没有合理答案之前,我想在临床上建议“浸药”实际上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任,是用病人的生命做实验。

第二,为何中药需要“煎第二次”?

将中药第二次煎煮(或习称“翻煎”“翻渣”“再煮”),再将两次药液混合的做法,在古代的方剂中甚少出现,在经方中没有翻煎的做法。清代吴鞠通《温病条辨》的两百多首方之中,只有16首方出现了“渣再煮”的翻煎方法,显然并非所有方均采用这一煎服法,而且吴氏采用的“再煮”与现代的方法翻煎截然不同。例如化斑汤的煎服法:“水八杯,煮取三杯,日三服,渣再煮一钟,夜一服。”

这类似于经方的煎药方法,煎煮一次分多次服用,但是其后再煎煮的一次,则并非煎煮后再分3次,而是只煎取剩下一次的药量,显然,是由于第二次的药味较淡,因此需要更为浓缩。需要注意,吴氏没有要求将再煮的汤药与首煎混合。

吴氏较为普遍的再煮法,如补中益气汤的煎服法:“水五杯,煮取二杯,渣再煮一杯,分温三服。”

这种第一次煎煮两杯,之后再煎一杯的方法,在16首方之中有12首方如是。最接近现代煎服法的只有1首方,加味露姜饮煎服法:“水二杯半,煮成一杯,滴荷叶露三匙,温服,渣再煮一杯服。”这是由于本方剂量较轻,所以首煎只剩一杯,然后再煮亦是一杯,此煎服法只出现一次,并非“常法”,而且吴氏仍然没有要求首煎与次煎混合。 为何现在的中药需要“翻煎”?这一个问题,可能与珍惜药材资源的想法有关。现代认为中药饮片在煎煮第二次的时候,仍然能够煎出有效成分,于是便认为应当煎煮第二次。这一种思想,其实在吴鞠通的时候已经略有呈现,但是他的想法与现在的仍有区别。

他所使用“渣再煮”的16首方,包括化斑汤、生脉散、东垣清暑益气汤、玉女煎去牛膝熟地加细生地元参方、桂枝姜附汤、益胃汤、人参泻心汤、杏仁薏苡汤、四加减正气散、黄芩滑石汤、加味露姜饮、补中益气汤、附子粳米汤、犀角地黄汤、鹿附汤、加味异功汤,其共同点是方中含有一些珍稀名贵的药材,如犀角、人参、西洋参、玄参、沙参、麦冬、细生地、陈皮、草果、白蔻仁、附子、肉桂、鹿茸等等,因此再煮的原因,主要是从经济角度考虑,为了珍惜药材资源。

但是,吴氏对于再煮的做法,亦非完全考虑经济和资源因素,《温病条辨》中一些含有这些名贵药材的药方,亦非必然再煮,例如清营汤、清宫汤、加减银翘散等方中均含有犀角,白虎加人参汤、新加黄龙汤、理中汤、加减生脉散、增液汤等许多方中皆含有名贵药材,但是吴氏却没有采用再煮方法,显然也考虑了病情轻重的因素,假若病情较急重则不再煮,让药力集中以取速效,假若病情相对缓慢平稳,则可以采用再煮药物以珍惜资源。 从经方煎服法到吴鞠通使用再煮汤药再到现代的煎药法,可以说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可能是因现代出现药物资源十分匮乏的情况,导致现代所有中药处方,无论药材是否名贵珍稀,病情无论缓慢还是急重,均采用了翻煎的方法。这一变化,可以说,是完全考虑经济与资源的因素,而没有考虑到中医理论本身。

假若仔细地思考,“翻煎法”违背了方剂学的配伍理论。假若你有过煎药的体验,就会发现,第二次煎煮的汤药味道较淡,药味与首煎显然不同,即使把首次煎出的汤药与二煎的汤药混和后再分开,实际上把第一煎的汤药浓度降低了。再看仲景的用方习惯,仲景用方加减严谨,每加减一味药则变成另一首方,即使增加药量也会变成另一首新方,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在药物煎煮第一次的时候,由于各药的“成分”煎出多少有所不同,例如桂枝汤中的生姜,煎煮过一次后已经煎出了大部分“成分”,再煎时则改变了药物之间的比例,变成了“桂枝减生姜汤”了(当然其他药物的药性也有减轻),所发挥的功效也自然有所不同。即使把首、次煎的汤药混合再分开,但由于每一味药物释出的“成分”多少各有不同,有一些药物只煎一次就煎出大部分“成分”,另有一些则煎煮3次也仍有药味,因此把首煎和次煎药物混合,其药物的比例不等同于只煎一次。换句话说,翻煎再混合后的汤药,其药物之间的比例已经与首煎不同,破坏了组方时的药物配伍关系,更确切地说,临床上因翻煎药物,使方剂学中的配伍理论失去意义,煎煮出来的汤药与理论上的处方配伍可以完全不同。

另一方面,从药物资源的角度考虑,翻煎法改变了药物的配伍比例,假如服用后降低了临床疗效,延误了病情,这是否得不偿失?运用经方原剂量,虽然看似用药剂量较大,但是由于缩短了病程,减少服药剂数,是否同时减少了资源消耗?

经方药味精简,因此处方可以少开一点药物,是否也节省了中药资源?中医看病最珍贵的资源究竟是“药材”,抑或是高水平医师的看病时间?这些问题,实在值得深思,并非单纯考虑保护药材资源,一刀切地认为所有中药都需要翻煎并不妥当。 在笔者的经方医案中,大部分案例先按照原方不翻煎,以体验原方煎服法的效果,尤其在外感病、急性病中皆不翻煎,以求速效,以防传变。

而在义诊的过程中,也确实会考虑到药物资源匮乏情况,假若在慢性病、贫穷患者,或药材相对贵重之方,则亦会嘱咐患者可以翻煎,而翻煎时则相对浓缩,如桂枝汤古煎服法是以水七碗煎剩三碗,翻煎则采取“煎剩下2碗,分2次服”,以求翻煎时汤药更为浓缩,而且翻煎药物并不与首煎混合,以防降低首煎汤药的疗效,翻煎汤药一般在次日服。这种经方的翻煎方法,可理解为一种经方应用的新尝试,具体“翻煎”药物有无效果,目前为止难以判断,笔者并未尝试单纯嘱咐患者服用翻煎汤药而不服首煎汤药,患者都是先服用了首煎药物,次日再服翻煎汤药,因此服翻煎汤药之前往往已经取效,究竟翻煎会否有效,抑或是降低了效果,还是安慰剂效应,是否某些方剂可翻煎、某些不可,目前仍然言之尚早,留待日后继续研究。

本文摘自《原剂量经方治验录》作者:李宇铭,版权所有归原著作者所有,如有使用不妥请联系小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