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至民国时期江西地区的荞麦种植技术与食用

文/良才
编辑/良才
前言
荞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主要的粮食,也是一种赈灾粮食,在中国的种植历史很长,种植面积也很广泛。因为它有着很高的食用、药用以及文化等价值,所以一直到现在,它都是在我国人们的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杂粮。
许多专家对荞麦的由来、价值和应用进行了探讨。然而,到目前为止,关于从清代到民国这一段时间内,江西省荞麦栽培的发展情况,却没有一篇专门文章进行研究。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将大量的江西地方志作为主要的历史资料,从清代到民国这一历史阶段,论述了江西荞麦发展的现状、动力因素及其作用,并试图填补学术界在荞麦地域方面的空白。

清代至民国间江西荞麦的栽培现状及价值开发
(1)荞麦栽培区域
清代到民国期间,是一段十分繁荣的历史,至今仍有许多的地方志材料保存下来,成为了农业历史的一种重要文献。
根据作者的统计,从清代到民国,在江西的《物产》一册中,基本上都有与荞麦有关的详细记录,例如:“南昌有多种荞麦”;“荞麦,七月份播种,九月份收获,其性凉”;“小麦、大麦、荞麦”;“八月播种,十月收获,农民们都在种植。”
由此可以看出,在清代到民国期间,荞麦在江西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粮食,它在江西的各个角落都有广泛的分布。虽然江西的荞麦在全国各地均有分布,但由于是一种杂粮,所以在全省的耕地中,荞麦所占的比重并不大。

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荞麦的生产和生活习惯:
第一,在一般情况下,荞麦亩产量低,不能成为南方地区的主粮;第二,荞麦对土地的养分有很大的需求,按照《天工开物》的说法,荞麦在种植之前,必须先割禾秆,然后才能种植,荞麦喜欢肥沃的土地,种植后会让土地变得贫瘠。所以,在江西一带,因为担心影响到水稻的生长,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都不愿意大规模种植,而是选择了轮作的方式,在主要粮食收获后再进行种植。
从清朝到民国,江西的小麦在农田中所占有的比重,因为历史资料的缺乏,我对此一无所知,很难给出一个清晰的定义。从《吉安县志》中所载的“三十年杂粮收成与价格情况”,可使我们大体把握到当时荞麦的耕作比重。

根据以上的历史资料和图形,我们可以粗略地推测出,江西地区的荞麦在整个农田中所占据的比例较低,有的州县更是“仅有种植”。
总之,荞麦因其生育期较短,在江西成为一种普遍的赈灾粮食作物,并在广泛栽培。不过,它的低产,“喜肥而使土地瘦”的特性,决定了它在农田中的比重并不大。
(2)荞麦栽培技术
保证农时是农业生产的先决条件。在方志中,也有记载,江西的荞麦是什么时候开始种植的。前面已经说过,在江西地区,可供种植的荞麦有两个种类,一个是普通荞麦,另一个是苦荞麦,它们的播种期各不相同。

首先来看普通荞麦,根据《同治新建县志》的说法:“荞麦:七月份播种,九月份收获”。又“荞麦又称乌麦,本为三角,夏种秋收。”;“荞麦,一种乌麦,这是农民用来拯救荒灾的一种粮食。”;“果实呈三角形,生长快,收获快,可在九、十月份收获。”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江西的荞麦一般在7-8月播种,到9-10月就可以收割了,生长周期为2个多月。
而苦荞麦生长周期比正常荞麦要长,多在山地生长,播种时间也不一样具有“二月播种,五月收获”的特点。

荞麦的生长期非常短暂,而且种植容易,所以,在主要的农作物收割之后,往往会把荞麦当作一种轮作作物。这样不仅可以避开田间的空白时期,而且还可以与其它农作物进行交替种植。在方志中,关于荞麦的耕作方式,也是非常明确的:“秋末,种植荞麦以接济冬粮,霜降之后再种植大小麦来接济夏粮。”在获得水稻后,种植了荞麦和苦荞麦。
以上分析表明,在江西种植荞麦可以增加土地产量,完善耕作制度。
(3)荞麦的种类及其开发利用
在现代农作物学的分类法中,荞麦是一种草芥,也就是所谓的伪禾本,而小麦是一种禾本,所以,荞麦不能被归为小麦,但是因为荞麦和大麦比较,有“花与大麦相近,粉与食同功”的倾向,古代人就把它叫做了麦。在整理方志《物产》时,江西人常将“荞麦”归入“大麦”一种。从清朝到民国,江西一带的人民种植的荞麦,有普通荞麦和苦荞麦两种。而且,根据不同的类型,人民对于荞麦的使用方法也各不相同。

荞麦是一种重要的粮食,它的使用价值主要表现在食物方面。
从清代到民国,荞麦是江西民众的一种主要食物,"秋收后种荞麦,以养冬粮",表明荞麦能够补充冬粮,满足人民对粮食的食用需求。“荞麦,立秋时节播种,长得一米一二,茎呈红色,叶子碧绿。将成荞麦磨成粉,可用来做成食物。”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苦荞麦:“苦荞麦,茎青色,多叶,状如荞麦,果大,味苦,贫民将其捣碎,以水煮之。”;“还有大麦,秋播冬收,以面粉为食,为居冬谷。”;“以苦荞麦,磨以面粉为食,以面食为食。”;;又比如:“春播之人称其为苦,其味虽然差,但可以充饥。”诸如此类,关于荞麦的食用价值,在地方志中也有记载,但限于篇幅,就不一一叙述了。
《同治义宁州志》还有中有“荞麦可以做糕点,也可以做蒸馏酒”的说法。

在江西,荞麦仍是一种很好的粮食作物。
《同治义宁州志》中有“荞麦...在白露之前撒种子,在霜降之后收获。这是农民们拯救荒灾的山间谷物。干旱之时,也容易丰收。”此处清楚地提及,由于荞麦的生长期较短,且“岁旱易生”,农民把荞麦当作主要的粮草,足见荞麦在饥荒年代中的重大作用。与此相似的记录还有很多,这些记录都表明,在江西一带,人民已经认识到了荞麦在救灾中的作用。

荞麦还有很高的药理作用,它在降火、通肠、止咳等领域都有很好的功效。《同治新涂县志》中详细介绍了它的功效和用法:“能清五藏,清浊,益气通肠,湿热之人适宜。稽烧灰,浸汁,下锅煮,拿白一两,加蓬沙一钱,研磨成粉,以酒服用半钱,治食不下咽。”
荞麦的文化价值也很高。荞麦花的含义是“恋人”,代表着共同努力的意思。白色的花朵,是一种非常漂亮的花卉。荞麦是诗人诗歌中经常出现的赞美之物,清代到民国时期江西地方志中就有大量有关荞麦的诗词,比如:“荞麦纤纤若雪,而溪绕其上,而松凰蔚影。”;“夕阳西下,山中夕阳西下,荞麦花偷暖”;如“荞麦花开蟹正肥,黄卢江上飞鸟渐飞”等诗句,充分体现出了荞麦的审美情趣和人类的文化价值。

江西荞麦栽培的激励因素
(1)外来人口造成的冲击
目前,对于江西最早的荞麦栽培年代,因缺乏可靠的历史资料支持,无法做出确切的判断。但从当时的文献记载和学者的考证来看,我们可以推测,在宋朝左右,江西就是荞麦的发源地。
中国对荞麦的最早记录在《神农书》和《齐民要术•杂说篇》中,但根据一些专家的考证,部分关于荞麦的说法有误,有被后世篡改之嫌。
从唐朝到北宋朝,有关荞麦的记录主要分布在淮河北部,到了南宋,在长江一带才有了荞麦的记录。韩茂莉把这种变化归结为“靖康之难”所引起的大量人口的南移,从而促进了荞麦种植的南移。赵蕃自“靖康之难”后,曾在江西定居,他著作的《投王饶州日勤四首》:“我行三日鄱阳路,每向居民说岁年。荞麦吐花胜宿麦,山田小旱熟湖田。”结合赵蕃的生平事迹和“饶州”、“鄱阳”、“湖田”等相关的地理资料,可以得出结论:该诗描写了江西北方的荞麦生长兴旺的局面。

从这些文献和专家们的考证来看,江西人最晚也是在宋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荞麦的栽培。
清代以后,随着人口与土地的冲突加剧,为了增产,农民开始对山进行开发,外来人口对江西山地的大力发展,使江西的荞麦种植面积得到了极大的扩展。江西的黄宜县,“山地多,耕地小...平田收获后,会继续种植荞麦、大豆,油菜。”
从宋代兴起的传统的荞麦栽培历史,一直延续到清代,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荞麦的发展。

(2)"杂种五粮,防患于未然"的文化传统
中国的农业历来就有"杂种五粮,防患于未然"的历史。
在这一历史阶段,各地都非常重视发展农业生产。
在作物减产的年份,当地人都会积极种植荞麦:“秋播秋结,足以弥补秋季歉收”。江西的荞麦能发展起来,与荞麦自身“以备灾害”的功能是分不开的。
荞麦是一种对环境有很高适应性的植物,它喜欢温和的天气,能够抵抗秋天的寒冷,可以适应任何类型的土地,也可以以一种比较粗糙的方式种植,所以它的生长周期很快,通常两个多月就可以成熟,是一种很好的粮食。农户往往在秋天抓紧播种,以增加当年的收成,以求在旱灾中得以抵御。例如记载中:“农民居冬谷,荞麦也”;“秋收后,种植荞麦已接济冬粮。“为农民冬谷,磨粉食用。”

(3)政治上的推波助澜
荞麦生育期较短,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主要粮食作物之一。
在过去的历史中,为了维持统治和增加粮食产量,有抱负的官员和知识份子对荞麦的种植和推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每当凶年民饥,灾荒频发的时候,朝廷都会催促民众“早春耕田,种荞麦、大麦”。也有读书人,主动要求朝廷,“大灾大难,不只是稻谷,还有小米、豌豆、荞麦等粮食,只要是能救百姓性命的粮食,都是可以选择的。”

《康熙瑞金县志》中有关于当地政府在荞麦种植方面的记录:“瑞金原本没有荞麦,但明隆庆年间,知县吕若愚下令唐默等人,到吉安将荞麦种子,分发到各地,并亲自带着仆役,教导农民种植小麦的方法,这才有了后来的发展”。到了道光时期,在黄埠头和武阳围一带,有许多地方,都生长着大麦、大麦和荞麦。
在民国时代,江西更是有一句话说得很明白:“今政府大力推行农耕,特地在宜春设实验田,在各种土壤中进行种植测试,并逐步向各地播撒优良的种子。若我们能顺应天时,利用地理优势,使国家不再有流浪汉,不再有荒芜之地,我们的人民就会得到真正的幸福。”这表明,国家在推动农业生产因地制宜,推广作物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而言之,清代政府对江西荞麦的栽培和普及,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4)自然环境适宜
江西地处长江中下游,地处我国东南部,地形地貌复杂,又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泊鄱阳湖的发源地,被誉为“江南鱼米之乡”。本地区具有良好的农艺和生态环境,适合于荞麦的生长。
从气候上看,荞麦喜湿怕霜,对水分和热量有很高的需求,但江西位于中国南部,毗邻长江,冬季温暖,夏季炎热,无霜时间长,非常适合荞麦的种植。
从地貌上看,江西主要分布于江南丘陵山区,并有大量的盆地和河谷分布。江西以山区为主的土壤,适合于荞麦的种植。

荞麦在江西的应用
(1)改良耕地,提高粮食生产
清代到民国期间,江西农业区的耕作系统十分繁杂,农业区的耕地使用水平也较高。
荞麦因生育期较短,常与其它农作物进行轮作,以最大限度地挖掘耕地生产力,增加粮食产量,实现“不求虚地力,一年两收”的目标。
同时,江西地区将荞麦与稻田结合起来,可以有效地提高耕作的生态效益。由于很多病虫害、杂草与农作物之间通常是相互影响的,采用旱地与稻田的轮作可以降低由于种植结构单一而造成的病虫害、杂草的蔓延。在江西,大力推广荞麦栽培,对于降低农作物病虫害,提高粮食产量,提高产量,提高产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推广地方饮食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粮食生产呈现出“南稻北麦”的地理位置。江西地处中国南部,具有丰富的水热能,稻田是江西主要的食物农作物,稻米是其主要食物来源。
从秦汉以来,江西一直存在着“饭稻羹鱼”等食品的记录,在此背景下,江西人对荞麦面条的加工与应用就变得尤为突出。
江西人民对荞麦的处理和吃法多种多样,第一种是做面条,比如:“搜索为鱼饵,以补充面条”;“秋种冬收获,研磨成面粉,用来代替稻谷。”“黑面是用荞麦面粉做成的,内作沙塘的馅料,可以做成一种叫“乌龙饼”的东西”。荞麦可用于酿酒,比如“荞麦的酿酒也不错”;而“以水煮成糕,苦中带甜,可作珍馐”,就是将荞麦做成糕点。除此之外,荞麦也能“作粉蒸食”:把荞麦碾成粉末蒸吃。

根据《婺源县志》中的说法,“吃多了苦,会伤脾胃,引起各种疾病”。在江西一带,老百姓也知道吃多了荞麦会有什么坏处也有了一定的认识。从清代到民国,江西民众对荞麦的各种不同的处理与消费方式,为解决民众的饮食需求,促进饮食结构的多元化发挥了积极的影响。
结语
从清代到民国,荞麦在江西地区得到了很大的推广,并且在全国都有了一定的栽培,但是,因为它本身作为一种杂粮和它的习性这一点,决定了它的种植面积并不大。
江西的荞麦发展对江西的耕地利用率和粮食生产有很大的推动意义,同时也有助于丰富食物和促进文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韩茂莉:国历史农业地理
[2](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集
[3](宋)施宿:嘉泰会稽志
[4](宋)董煩:救荒活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