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种子法》于今年3月1日起实行了,这是农业方面又一部新版的法规,将会对种子生产、销售、保护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作为农业生产从事者,更应学习和领会该部法律的内涵,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前在农村种植农作物,自己留种子,是传统的习惯。如果谁家大豆或小麦产量高,收获后乡亲们都到他家兑换种子。现在这样做,恐怕要与种子法的有关条款相抵触,弄不好就犯法了。

一、自留种子自已种

《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授权品种的,可以不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向其支付经费,但不得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依照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享有的其它权利:(一)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它科研活动,(二)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值材料。

以上条文有两层意思,一是利用别人培育出的品种,当做培育新品种的父本或母本,再进行育种及其它科学研究的,不经原品种权所有人同意和支付经费,就可使用。二是农民自繁自用,同样不需所有权人同意,不支付经费,即可使用。也就是说,自己繁殖的种子自己用,不算违法。

二、自留种子兑换或出售

《种子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它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生产、繁育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授权品种的繁值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但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条文其含义是,不得拿别人取得授权的品种进行繁育出售,如以前谁家购得新品种小麦长势好,产量高。麦收后将所产小麦以出种子售或兑换给乡邻或亲戚朋友,这种做法如果有人举报你,你就会吃官司或被罚款。也就是说你所种出的种子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销售给它人,否则是违法。

三、土地租赁户能否自留种

土地租赁户以流转形式,取得土地经营权,他们种植土地与承包户有本质区别。租赁户以营利为目的,承包户解决口粮问题。所以租赁户应是商业性的,他们若使用自留种,要承担被处罚的风险,今后租赁土地大户,在种子使用上要依法行事了。

四、自己留种应注意的问题

自留种子是农业生产传统,但是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这些老的传统需要有所改变。在生产中哪些农作物可以留种?有哪些不能留种呢?

(1)选择适合当地种植的品种,包括传统品种。

(2)使用杂交种子的农作物,自己不能留种。如杂交水稻、玉米、油菜、高粱以及各种蔬菜。这些农作物利用杂交优势获得高产,其优势在杂交一代,二代以后优势降低,产量下降,甚至没有常规种子产量高。所以凡是利用杂交种子的农作物,不宜自己留种,否则会影响到产量。

(3)可以自留种的农作物,一般是指常规种植小麦、大豆、芝麻、高粱、谷子等。但自留种要进行提纯复壮,去除杂株,保持原品种特征特性。以小麦为例,在小麦乳熟期,去除与本品种特征不同的单株,杂株,保留特征一样的植株,单收、单打、单存放,避免混杂。

来源:植保科学、淇泉老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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